2014年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2014年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关于2014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现就我院2014年教师岗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㈠专职教学科研人员3人:基础心理学、教育与发展心理学、应用心理学(航空心理学或心理咨询与辅导)各1人
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一般应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其中,基础心理学专业要求教授职称。
2.应届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SCI/SSCI/国内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SCI/SSCI发表)。
4.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
㈡旗帜性学术带头人、学术带头人1人。
条件: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条件,具体要求和待遇请参阅《陕西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
(http://rsc.snnu.edu.cn/rcb/browse.asp?id=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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