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苏州市相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公告(2)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人员中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七、聘用及待遇
1、经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的人员,经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相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经考核合格录用。
2、聘用期间,报酬在3万元/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城管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区人社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监督电话:85182269(区人社局)。
九、本简章由相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781866、65768677;
附:相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聘用制城管员报名登记表.doc
苏州市相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