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苏州常熟市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2)
八、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选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录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政策咨询电话:0512-52805319,52881452。
本简章由常熟市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4年常熟市面向部分高校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岗位及专业情况表.doc
2.2014年常熟市面向部分高校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考生自我情况介绍表.doc
常熟市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