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选调生考试选调10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3)
(五)资格复审
2014年7月31日-8月1日,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对进入面试的考生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推荐单位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贴上照片)、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证书原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六)面试
2014年8月2日进行面试,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集中组织。试题全省统一命制。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七)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由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分市(州)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察由市(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市(州)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报省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确定选调生名单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州)委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统一下发拟录用通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十)工作安排
拟录用的2014年度选调生,按各市(州)具体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到所录用市(州)委组织部报到,参加各市(州)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到报到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录用;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缺额不再递补。
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到有编制空缺的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根据各地编制及工作需要,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安排到市(州)、县(市、区)级机关工作。
选调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后,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按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人事档案转递到用人单位所在的市、县委组织部,党、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到用人单位,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生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有关规定进行,各市(州)委组织部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在网上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有关网站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28-86740101;
各市(州)委组织部联系电话:见附件8;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咨询监督电话:028-86600125,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邮编:610012。
(二)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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