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南通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98名)(3)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59000158、85098547;
考务咨询:0513-59000251;
监督举报:0513-12380、59000129。
附件:《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