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2)
③总成绩计算方法
中小学、中专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历史、地理、心理学科教师岗位的为演课(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演课成绩×50%;
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为演课(100分)、技能测试(100分)和特长展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演课成绩×50%+技能测试×30%+特长展示×20%)×60%;
中专羽毛球专业教师岗位的为技能测试(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70%;
其他教师岗位的为演课(100分)和技能测试(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演课成绩×40%+技能测试×60%)×60%。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1.报考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专基础课教师岗位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竞聘资格,其余人员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总成绩同分的,首先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同分的再以笔试成绩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依然同分的组织加试。
2.总成绩及参加体检的人选于2014年5月15日在灌南教育信息网和灌南县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
3.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灌南教育信息网、灌南县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举报,受理单位及时处理。
举报电话:县纪委:051883968135;县人社局:051883968833;县教育局(监察室):051883236135。
六、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灌南县教育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及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因有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于6月20日前在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如总成绩同分的按照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方法处理。
八、本公告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