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招聘教师公告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学校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增加技能测试岗位测试相关岗位应具备的实践操作能力。面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应聘人员于 4月18日登陆招聘学校网站(见附件1)查询。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面试总成绩50%计算。
4.笔试资格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说课(讲课)答辩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
(三)笔试
进入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通过“2014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参加笔试。报名时只能报考面试通过的岗位,不得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没有获得相应岗位笔试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报考本简章招聘岗位。
有关笔试报名相关信息请及时查看青岛市人事考试网。
(四)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同一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根据2014年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要求,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范围及体检、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 (http://www.qdedu.gov.cn/qdedu/)和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站(http: //chushi.qdedu.gov.cn/renshi/)上公布。
(六)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和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三、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工作咨询与监督。学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教育局招聘监督电话:0532-82671696,0532-85912940。
附件:
1.2014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