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池州东至县残联招聘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公告(2)
六、公示
由县残联、县人社局和县监察局根据考试、考核、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七、聘用、被聘用人员的性质及待遇
(一)经考试考核并在公示后无举报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残联、县人社局和县监察局确定聘用人员后,由县残联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二)被聘用人员属于编外聘用制人员。由县残联及相关部门按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实行年度考核。
(三)聘用人员受聘期间月工资1500元(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按相关政策为被聘用人员交纳“五险”[养老、医疗(含大病救助)、失业、工伤、计划生育险]。
八、其它
县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东至县残疾人联合会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监察局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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