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南通市教育局学校招聘教师公告(2)
2.面试的形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
3.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技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并在南通教育网(www.jyj.nantong.gov.cn)公告。
2.体检办法。体检由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考察人员的确定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南通市教育局组织各用人学校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南通教育网(www.jyj.nanto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因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明确放弃聘任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3.报考如皋高等师范学校岗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4. 报考如皋高等师范学校的博士生,经考核录用后,按该校有关规定给予安家费。
5.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南通市教育局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学校在2014年8月中旬前办结聘用手续。毕业生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七、监督举报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5098832(南通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举报信箱:ntjyrs@163.com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098822(南通市教育局)。
附件一:2014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附件二:2014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南通市教育局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