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铜川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人员公告(2)
2、体检执行标准。体检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其它不良表现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由市人社局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产生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和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在区县人社局指导下,区县卫生局负责与定向招聘生签订服务协议书,督促医疗机构及时与定向招聘生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诚信档案及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用人单位持聘用通知书办理受聘人员增人、工资、医保等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五)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是服务期限: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
二是待遇:
1、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2、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山区县、贫困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3、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4、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本次招聘中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陕西人事考试网、铜川市人民政府、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附件:2014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计划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卫生局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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