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石家庄市桥西区招聘教师82名公告(2)
(五)体检
4月30日上午8点,在石家庄平衡体检中心(友谊北大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北行500米路西4楼)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聘用审批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由区政府网公布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依次予以递补。
3.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请考生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5.聘用人员在已确定的招聘岗位工作,五年内不允许流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6.此公告由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活动由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83990986
举报电话:88606533、83014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