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二)面试
面试考核工作由我处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回答完毕,考生退场,评委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水利网(www.hebwater.gov.cn)与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网站(www.hbdqh.com)公布,并在我处机关办公楼公告栏张贴。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我处人劳科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复审凡本人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工作由我处人劳科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我处人劳科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水利网(www.hebwater.gov.cn)、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网站(www.hbdqh.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水利网(www.hebwater.gov.cn)、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网站(www.hbdqh.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2-5906105(河北省大清河务管理处人劳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7(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