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4、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相关能力与招聘岗位的相匹配性。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考核组成员填写面试打分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总成绩合成。博士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其他岗位面试结束后,先将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再与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面试当天或第二天在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公布。招聘岗位总成绩第一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时,由面试考核组成员无记名投票,票数多者排在前面。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进行复查。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采取由学校或所在单位开具考核鉴定材料的方式考核,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的方式考核。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及用人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当招聘岗位报名出现空缺时,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当报名时,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5:1时,若该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原则上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使应聘人数达到要求比例;若通过减少招聘人数还不能达到要求比例,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急需岗位需征得人社厅同意后开考)。若该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急需岗位需征得人社厅同意后开考)。
3、各招聘岗位确定面试时间后由院人事处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由下一名次人员递补。
4、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5:1比例,但面试时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人数占应参加面试人数的40%(含40%)以下时,该岗位照常进行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0分;如果未按时参加面试人数占应参加面试人数的40%以上时,则取消该岗位当天面试,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再进行该岗位面试。
5、进入体检阶段后,如需递补,均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但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652049 87652234(省农科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