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盐城市中医院招聘研究生公告(2)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直接面试者以面试成绩计算),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中医院和市卫生局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卫生局、盐城市中医院相关网站或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试用期为一年,如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次未能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则予以解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应届毕业生于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 0515-8819831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336054(市卫生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卫生局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