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无锡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4、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见准考证。
2、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方式:应聘人员按专业进行面试,采用评委提问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5、本次考试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1:3的岗位,经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相应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14年5月8日9:00~11:00,13:30~16:3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阴卫生网进行公布。
6、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综合素质占40%,专业知识占60%,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四)体检、考察与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对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阴卫生网上进行公示。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三、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于2014年8月31日前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校验。根据《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试行办法》(澄人社〔2010〕5号),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聘期为一年。聘期结束考核合格的,方可办理事业进编、续聘手续。聘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重新自主择业。拟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
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共同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对公开招聘进行监督。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不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相关通知等均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阴卫生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招聘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6861209(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0510-86860423(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10-86860222(监察局)
0510-86861217(卫生局监察室)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卫生局
江阴市监察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