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复试计分办法:
需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复试成绩=演课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其他不需要加试的专业,演课成绩即为复试总成绩。
复试时间:5月10日-11日
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于笔试、资格复审、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区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yqhrss.gov.cn)、连云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lyedu.lyge.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每个岗位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区人社局门户网站、连云区教育信息网、连云港市人社局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纪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提出。
六、举报投诉电话
举报投诉电话:0518-81888063(区纪委执法室)、81888185(区人社局纪检组)、82237356(区教育局监察室)。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个人自行择业。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仍实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见习期一年。
八、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紧缺专业及学科,经上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开考前公示。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附件:
1.连云港市2014年连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
2.《连云港市2014年连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
连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