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河北秦皇岛市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工作人员276名公告(4)
体检费由个人自行负担,体检单位统一收取并出具发票。
七、拟聘人选确定、公示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hd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有关规定
1、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申诉、检举和控告要认真受理并按规定调查处理。
(1)招聘单位故意拖延确定拟聘人选,阻碍拟聘人员报到的,责令其改正。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特别提醒: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根据冀人社发〔2014〕14号文件精神,参加四县乡镇卫生院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对服务期未满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待服务期满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秦皇岛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秦皇岛2014年度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专业科目考试招聘大纲(试行)
4、《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5月抚宁县农牧水产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