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省农业科学院招聘人才公告(2)
尚未取得学历等证书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凭在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依据,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交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2)提交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用电子邮件发送至联系人信箱2751166760@qq.com 邮件标题:“姓名+应聘单位(部门)﹢专业、学位”。
(3)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部门联系人:崔璐;联系电话:0898-65369365。传真:0898-65231208。
(三)资格审查
按公布的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海南省农科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初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并公告。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考试前的7个工作日,公布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的网页上。
(四)组织考试、考核
1、为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方案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作。
2、考试
报考要求博士学历学位的岗位的应聘者,通过综合面试评分(含写作能力测试),推荐考核体检人选,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面试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如该岗位应聘人员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时,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时间:2014年5月中旬。
报考要求学士及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岗位的应聘者,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二部分。
具体如下: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5月中旬。
内容范围:主要考核写作能力和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的网页上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认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形式与内容:面试考官由院领导和相关专业的专家7或9人组成,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顺序采取抽号方式,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2014年5月中旬。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考试总成绩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的网页上进行公布。
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都将通过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2、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平分情况下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由我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3、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上报省农科院党委审核后,按程序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网页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有问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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