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10人公告
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08〕18 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和2016年秋季学校教师需求情况,经报市编办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充实我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2016年海南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10人公告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专业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吸纳各学科教师,增强市直属学校教育教学师资力量,推动我市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各学科专任教师110名(具体学科及岗位要求详见附表3)。应聘人员可根据每所招聘学校不同的学科及岗位要求,定向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报考(具体到学校及学科),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无从教经历要求的岗位除外)。
(二)本次招考岗位中年龄及任教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任教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为据。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海南省在编在岗教师;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五)岗位招聘具体要求和条件详见《海口市教育局2016年面向全国招聘直属学校教师报考岗位及报考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时限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9:00—7月10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陆海口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hkjy.cn),点击“海口市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查看公告”图片,查看报名公告,并于2016年7月4日9:00—7月10日24:00期间,登录海口市教育局网站点击 “海口市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点击报名”图片,进行报名。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科骨干教师证明、业绩证明、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获奖证书及其他主要获奖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扫描电子件(所有证件的原件在面试环节核验)。
3.报名材料要求: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和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解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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