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滁州市造价协会招聘人员公告(2)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范围: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顺序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采取随机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3.面试时间:2014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合成成绩。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工作由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具体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对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从考试、体检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滁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网站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下达聘用通知。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1.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按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实行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有权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不能够继续胜任工作的;
(3)严重违反单位管理制度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八)劳动报酬
1.试用期满合格者,月均工资收入不低于2000元(扣除个人应缴各项社会保险部分后)。
2.聘用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养老保险等五险。
五、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滁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0-3025680)。
2.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的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分。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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