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3)
三、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于2014年8月31日前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校验。根据《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试行办法》(澄人社〔2010〕5号),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聘期为一年。聘期结束考核合格的,方可办理事业进编、续聘手续。聘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重新自主择业。拟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
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共同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对公开招聘进行监督。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不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 91EXAm.org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相关通知等均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阴卫生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招聘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6861209(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0510-86860423(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10-86860222(监察局)
0510-86861217(卫生局监察室)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卫生局
江阴市监察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