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市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及相关事项通知(2)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有:
1.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招录机关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于体检前提供)、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苏州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苏州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放弃处理。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