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淮安市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面试资格复审须知
2014淮安市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面试资格复审须知
一、全市入围面试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即日起开始,考生接到招录单位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电话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为复审不合格,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拟资格复审人员如实填写《淮安市招录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一份,并按简章要求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学历材料
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考生已经和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2、同意报考证明
A、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B、除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人才服务机构、省或所在院校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户籍证明
非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人员,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迁出证明
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夫妻分居条件须提供结婚证、在淮一方身份证、户口簿和单位证明;
(2)符合父母身边无子女条件须提供父母户籍地派出所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3)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提供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