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连云港灌南县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2014年连云港灌南县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②2013年(含)以前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视职位要求提供,下同)、户籍证明、未就业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或当地人社部门人事关系代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③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
④招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受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所需的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要求
凡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司法警察、法医职位)的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报考其它职位的,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党校学历。军队院校学历证书报市人社局公务员局统一认定。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除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凭毕业证书领取录取通知书)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截止2月21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3、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未就业的本市生源人员可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
(2)下列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全日制)人员、硕士以上学位人员、符合政策性安置和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
其中:夫妻分居两地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须提供父母户籍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和部队出具的随军证明。
(3)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非定向职位:①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的;②在聘期内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4)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人员限本省户籍或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