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宿州砀山县县救助管理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六、考试事项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2014年5月24日上午9:00——10:30《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在砀山政府网上公示。
3、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录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由县民政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七、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卷面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面试分数设置为100分;总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各占40%合成。
八、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序。
九、公示和聘用
1、公示:考核结束后,在砀山县政府网公示7天。
2、聘用: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将履行审批聘用手续。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拟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具体聘用岗位按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砀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7-8035637
砀山县民政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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