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沭阳县43名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www.shuyang.gov.cn),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入编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开监督。
监督电话:0527-83595162(沭阳县人社局)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沭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专业参考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