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2日-4月29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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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博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的前身是隶属原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的华北航天工业学院,1999年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划转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本科学校。学校现有特殊需求专业硕士点2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12个,全日制在校生约11500人;有教师550余名,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424名。具有高级职称的224名;建有34个实验室(中心),仪器设备总值近 1.1亿元;拥有2.6万平方米的图书馆,藏书88.8万册,数字资源2.3万GB,中外文现刊近千种。学校有“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省级重点学科;有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产业经济学”等3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学校,有与航天五院共建“航天工程制造工艺研发中心”、与航天九院共建“电子工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个省政府与央企共建的高校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精密光栅位移传感器制造与检测技术工程实验室,河北省高校先进制造技术与生产过程自动化应用技术研发中心,河北省航天产业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院士工作站等6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以及3个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学校联合中科院遥感所、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共建“河北航天遥感信息处理与应用中心”于2014年1月被批准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与德国累根斯堡应用科学大学、英国胡佛汉姆普顿大学等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先后有26名教师、36名学生到两所学校访问、学习,有9名留学生来校学习。
更多详情请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nciae.edu.cn 。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硕士或以上学历、博士或硕士学位并且本科阶段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
5.具有较好的教学、科研或管理方面的发展潜力;
6.身体健康。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招聘人数:7人。
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公开招聘2014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或登陆学校网站查阅“教师招聘”栏目 (http://www.nciae.edu.cn)。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12 月 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法:邮件报名
邮箱地址:lisailiying@163.com。填写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审批表发送到lisailiying@163.com(登陆http://www.nciae.edu.cn教师招聘栏目下载)
(二)报名时间:2014年4月22日-4月29日8:30-17:00。
(三)报名要求: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办开具的证明信,相关证件可以为复印或扫描件(原件面试时备查)。报名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有关学科对其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符合度、学业成绩、学术发展潜力和专业技能水平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本人,未通过审查者不另行通知。不论审查通过与否,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列入开考岗位进行招聘。
(六)准考证发放:取得参加考试资格的应聘者,在考试开考前一天凭身份证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指定所学专业基础课程两门,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水平。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2.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安排在2014年5月10日上午8:30—9:30,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小时内当场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5月10—11日,笔试成绩公布后即行面试。
3.面试方式:采取说课和综合考核两种方式。说课时间为30分钟,由各学科负责组织,内容为所学专业课程(面试者任选其中一段内容),满分为 6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36分;综合考核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核组,采用面试问答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口头表达、板书、思维反应、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满分为4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24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4.资格复审。综合考核前,由人事处对参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参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办开具的证明信)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参加综合考核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