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省亳州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总成绩计算: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者,驾驶员岗位驾龄时间长者优先;会计岗位依次按学历、计算机水平、从业经历等综合评定。考试总成绩在亳州市中心血站网站公布。
(四)面试入围人员没有按时到场参加面试而导致面试人员不足时,按照笔试成绩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重点:报考资格和条件及血源性疾病指标(HBsAg、HCV、TP、HIV),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以及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亳州市中心血站网站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血站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进员工均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血站同类人员执行(实行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依次递补。
十、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纪检监察部门、市卫生局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58-5991159,0558-5555522。
十一、本《公告》及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亳州市中心血站网站(www.bzblood.com)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
亳州市中心血站
2014年4月22日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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