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枣庄滕州市煤矿安全监察大队招聘人员公告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考生随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煤矿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如仍然无法确定的,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考办公室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2——5508738 5888522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