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厦门集美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人才招聘(2)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副科级领导职位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高层次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岗位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职(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和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见资格复核时开具的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职(岗)位拟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到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集中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体检结果由区卫生局通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中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上述两种情况各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区组织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报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递补。
(五)决定聘用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对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研究决定拟聘人选,统筹安排具体职(岗)位,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为确保公选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区委组织部、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卫生局研究认为某一职(岗)位合适人选数不足或无合适人选的,原则上减少相应职(岗)位拟聘人数或相应职(岗位)位人选均不予聘用。对拟聘人选在厦门市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集美区公开选聘卫生人才网(http://gkxb.jime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合同管理。
五、公开选聘监督
区卫生局和区纪委、监察局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网站,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区卫生局专用举报电话:0592-6108982
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92-6685813
六、其它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负医疗事故主要责任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岗)位。
(二)全日制普通教育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就业推荐表》报名,其他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不得报名。
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教育2014届毕业生。
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学历(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本次公开选聘职(岗)位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职(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四)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及以上学历。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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