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温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82名到村任职公告(2)
4.择优选聘
时间:5月8日至5月30日
各县(市、区)、功能区在规定地点(详见附件3)对面谈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材料等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党员证明材料等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不再具有面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谈资格。
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并在温州人事考试网(www.wzks.cn)上公示。公示后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未被择优聘用,符合公开选聘相关条件的,可继续参加面向社会的公开选聘。
5.公开选聘
(1)笔试
时间:6月8日上午9:00—12:00
科目:综合知识和申论(1门)。满分为100分。
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已通过缴费确认的人员在6月3日至7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可于6月13日后登陆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各县(市、区)、功能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 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于6月15日以后在温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时间:6月17日9:00—6月18日17:00
各县(市、区)、功能区在规定地点(详见附件3)对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材料等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党员证明材料等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不再具有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于6月20日9:00—17:00到温州人事考试网下载面试通知书,并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
时间:6月21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7月1日以后在温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4)体检、考核
时间:7月15日前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按照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根据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应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情况等。
“两项计划”人员一并纳入体检、考核。
(5)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考核合格者按选聘计划的1 :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由各县(市、区)、功能区分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和替补人员,并在所辖门户网站和温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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