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无锡市北塘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4)
五、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报批手续。所有考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导致在2014年8月10日前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无锡市北塘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见习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人事关系转北塘区人才服务中心,另行择业。
六、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北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3158152
七、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北塘区纪委信访室:0510-83158936
无锡市北塘区教育局纪委: 0510-83158154
无锡市北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158516
附件一:2014年无锡市北塘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doc
无锡市北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 锡 市 北 塘 区 教 育 局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