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泉州石狮市招聘事业工作人员通告(2)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直接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14年5月4日8:00至2014年5月7日17:30前)。考生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www.qzks.com),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信息和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信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缴费(截止至2014年5月7日17:30)。考生应在提交个人信息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建设银行龙卡)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进行咨询)。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报名费用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4年5月4日8:00至2014年5月8日17:30)。考生应在报名缴费成功后,通过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考生通道,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期间,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
(四)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2014年5月14日上午8:00至2014年5月24日17:30)。考生应在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考生通道,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必须保管好笔试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考生不得用《报名信息表》代替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注意事项。除医疗卫生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外,其余非医疗卫生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因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要求或资格初审不合格而不能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建行网银将于笔试结束后半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的考试方式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护理专业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其中,非医疗卫生岗位考《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医疗卫生岗位考《护理专业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笔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考《医学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知识》;2:30—5:00,考《申论》。
3.笔试地点。设在石狮市区,具体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4.加分办理。加分手续办理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办理流程将石狮市人才网(www.sshr.net)另行公布通知。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下列符合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人员可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3)除闽人发〔2006〕10号文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卷面成绩将在石狮市人才网(www.sshr.net)发布,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6.笔试成绩计算。笔试卷面成绩为笔试科目成绩的平均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卷面成绩与加分分值之和,即为考生的笔试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1)非医疗卫生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申论》)/2+加分;(2)医疗卫生岗位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成绩(《护理专业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加分。
(1)笔试成绩的排序。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卷面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均相同时,非医疗卫生岗位按《申论》科目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申论》科目成绩均相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聘用:(1)烈士子女;(2)复退军人;(3)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申论》科目成绩都相同且同时具备或不具备上述优先条件,则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2)成绩合格线。笔试卷面成绩合格线均为50分(非医疗卫生岗位考生的《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应同时达到50分),笔试卷面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二)面试
1.面试初步人选确定。报考面试岗位的所有考生为面试初步人选。
2.面试前资格审查。对面试初步人选资格审查要求按本通告第五款第(一)条执行。面试初步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1的岗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该岗位取消招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