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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烟台芝罘区教师招聘57名公告

2014-05-04 20:46  |  烟台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六、体检与考核

  对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按招聘计划依次等额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务费人员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的一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各方面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上述规定处理)。如等额体检考核人员通过体检、考核、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则不再对本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办理聘用手续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查人事档案或有关材料后,符合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待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应聘人员未能按期毕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其他原因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岗位分配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按学段学科,采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的办法进行。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芝罘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5558、6226789

  监督电话:0535-6012333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

  公告、公示网站: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

  附:1、《2014年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2、《2014年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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