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省选聘1000名大学生村官公告信息(4)
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项合计按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4、体检和考察(7月上旬)
体检工作。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数量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为1:1。体检由各市(区)委组织部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察工作。着重考察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
5、公示和聘用(7月底前)
各市(区)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省委组织部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上统一公示,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生,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各市(区)委组织部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审批意见,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在10日内到所应聘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如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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