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连云港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携带1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各层次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到连云港市财政局人教处进行资格审查。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不符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连云港市财政局网站公示。
3、考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核: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并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连云港市财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四、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并按省、市有关规定兑现工资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0518-85521540
附:1、连云港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