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招聘工作人员(2)
(三)笔试
1、开考比例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职位招考人数,直至满足开考比例要求。
2、对审查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按规定完成考试内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按照结构化面试要求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笔试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街道组织对其进行政审。
(七)公示
根据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报请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方法及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交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公积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为街道合同制工作人员,享受街道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的合同(协议)关系,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监督与咨询
纪委监督电话:89605512
招聘咨询电话:8960552389605527
本公告由三井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井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