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三明市宁化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2014年6月20日后登录宁化县人事考试网(http://nh.smrsks.com)查询。
(三)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测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3倍比例经批准开考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或资格复核不合格,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县级人事部门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决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县公务员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合格的将通知面试,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结果为准。
(四)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按照招聘计划数与经过面试的人员按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缺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体检合格者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并由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综治办、计生局等部门进行协审。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
(六)公示和聘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连同考试成绩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公务员局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在本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相关证书、资格条件、相关资历必须在2014年7月30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相关证书、资格条件、相关资历必须在2014年5月12日前取得。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学历、相关证书、资格条件、相关资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2.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在1978年5月12日至1996年5月12日期间出生,岗位信息表中具体职位规定的年龄计算方法依此类推。
3.专业要求:按《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执行。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考生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考生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具有双学历(位)的考生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中任一学历(位)报考。
4.学历类别:全日制指全日制普通院校(指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学历。
5.工作经历:报考职位中招聘对象为在职人员,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自主创业及农村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工作经历起始与截止时间的界定: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参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认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网络报名最后一天,即2014年5月12日。
7.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免笔试专业不受此限制),个别职位经公开报名后达不到1:3 的,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情况需开考的,需由用人单位提出开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宁化县公务员局统一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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