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本次公开招聘按招聘专业类别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为3:1(报名人数:各类专业招聘名额合计数)。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专业类别,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该类专业的招聘计划。对部分急需专业,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是否核减或取消该类专业招聘计划,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泰兴市卫生局研究后确定。
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4 日至2014年6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到泰兴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西医类(A类)为临床医学综合;中医类(B类)为中医学;护理类(C类)为基础护理;其他类(D类)为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各招聘专业类别分别确定合格分数线。具体办法为:以各类招聘专业考生最高分的60%确定为该类专业合格分数线(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面试与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人选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类专业招聘名额合计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各类专业招聘名额合计数之比不足3∶1的专业,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面试人选应将报名初审时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交泰兴市卫生局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类专业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泰兴市卫生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名单等相关事项在指定网站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专业,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费:100元。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为考生总成绩。
(五)选岗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类专业招聘名额合计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除选岗人选外,其他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为候补选岗人选。
考生选岗采用选岗大会的形式进行。届时,选岗人选和候补选岗人选应按照选岗公告要求准时到达选岗现场,否则视为放弃选岗或候补选岗资格。选岗按专业类别分别进行,由考生对照招聘条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岗。首先由选岗人选进行选岗,其次,对首轮选岗后出现的空缺岗位由候补选岗人选进行选岗(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选岗候补人选按本简章的相关规则确定候补选岗次序)。
选岗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选岗通知书(选岗人选)或候补选岗通知书(选岗候补人选)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每人只能在符合条件的空缺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岗位当场选定后,不得变更。
考生选岗结果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
选定岗位的考生即为体检人选,由泰兴市卫生局对体检人选发放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如为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政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泰兴市卫生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组织考察。
(八)聘用审批
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并办结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