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女子学院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学校按通过资格复审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
试讲和答辩满分各为100分,面试总成绩按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
学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山东女子学院网站http://www.sdwu.edu.cn和人事处网站http://www.rsc.sdwu.edu.cn/article/index.asp 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由学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省级医院组织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学校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
邮 编:250300
联 系 人:颜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52603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女子学院
2014年5月7日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