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原则上不保留聘用资格。
七、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监督电话:0518-85805562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