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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日照岚山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14-05-09 19:28  |  日照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待遇。被录用人员月工资1580元(每年参照日照市最低工资涨幅相应增加),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自行负担)。服务期3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满后,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不再聘用,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二)人员管理。被录用人员到岗后,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及低依次递补。对被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日常管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各用人单位负责业务培训和指导。

  附件1:2014年岚山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日照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日照市岚山区总工会 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

  日照市岚山区安监局 日照市岚山区文体新局

  日照市岚山区创业促进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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