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常州溧阳市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2)
(三)体检、考察、公示
依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7月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时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视为不具备报名条件,不予聘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各环节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新聘人员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待遇按照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不予续聘,由本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19-87269296。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9—87228084、87269151
附件: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教育局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