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镇江扬中市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3.C类岗位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工作技能和操作水平。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技能测试)。笔试、技能测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
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50分,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或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㈡考试安排及成绩公布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于2014年6月10日工作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上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必须一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社局网站(网址http://www.yzrs.gov.cn/)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技能测试成绩当日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无面试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或2014 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88323505,市人社局咨询电话:88332609(政策咨询),市纪委监督电话:88392626。
附:
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