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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博士、硕士研究生公告

2014-05-20 13:11  |  莱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1.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即签订协议。

  2.硕士研究生

  (1)笔试、面试和考核

  资格审核合格后,每个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数的3倍时,学院将报名人员上报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达到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时,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35%,面试占35%,考核占30%。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以试讲为主,主要测试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对教材的把握能力和处理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等。考核主要包括:学业成绩、在校奖学金情况、现实表现情况、其他技能(包括外语、计算机等)、实际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和工作能力等。笔试、面试、考核的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2)体检、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及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工作日。

  (4)签订聘用合同

  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并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合格,但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暂转为兼职教师使用,保留聘用资格1年,期间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逾期仍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政策待遇

  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根据莱办发〔2012〕16号文件规定,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合格后,5年内给予12万元的生活补助。根据录用人员科研情况由学院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 陈老师

  电话:0634-6267448 6268315

  电子信箱:lwzyrsc@163.com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项由学院报市人社局批准后确定。

  附件1:《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统计简表》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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