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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莱芜市卫生局事业单位招聘部分研究生公告

2014-05-20 13:12  |  莱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7、签订协议。用人单位在今年的招聘计划内,通过对应聘人员的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决定聘用的,可在招聘时间截止日前,及时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聘用意向书。

  8、公示。招聘时间截止后,各单位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卫生局、市人社局,经审查合格的,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按莱芜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报批。经批准同意的,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莱芜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式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此外,有如下主要优惠政策:

  按照莱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莱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莱人才发〔2012〕10号印发)的规定,引进的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博士研究生,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同意后,5年内每月给予2000元的生活补助(共计12万元)。配偶或子女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硕士学位的,经考核可以聘用 1人到事业单位工作。

  各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实际,也制定了相应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应聘人员可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了解。对于单位急需引进的特殊人才,也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具体待遇。

  四、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解释。

  附件:1.莱芜市卫生局2014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

  2.莱芜市卫生局2014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3.莱芜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莱芜市卫生局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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