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连云港市农业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八、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农业委员会监察室提出,受理单位应及时处理。
市农委监察室电话:0518-86090550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