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连云港市灌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2)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体检标准参照经过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518-88161167、88161909。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八、其他
1.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月最后一天。
3.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联系电话:0518-88161172。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