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理工大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学校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杜老师
联系电话:0533-2782311 2781219
电子邮箱:rshch@sdut.edu.cn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理工大学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