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大学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6.公示
面试和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员。若无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人选,学校则取消该岗位本年度招聘计划。综合成绩计算方法:(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岗位技能测试×10%;(2)未设岗位技能测试环节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拟聘人员名单在山东大学网站首页人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7.体检
公示无异议者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
8.聘用
体检合格者,学校予以聘用。
四、聘期管理
1.应聘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后属于我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签订聘用合同,每个聘期为三年,两个聘期内不得变更工作岗位。
2.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本人意愿,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3.对于不履行聘用合同者,或者有合同规定解除情形之一者,学校予以解聘。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填写及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有效应聘人员少于3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本年度招聘。
3.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报到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不能全部提供者不予接收、聘用。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4.拟聘人员如未能按要求报到,按综合成绩排名次序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联系电话:0531-88364303
附件:《山东大学2014年度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一览表》
山东大学人事部
2014年5月20日